该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 主席 Gary Gensler 建议,加密货币交易所和借贷平台应根据现行证券法自愿与该机构合作。
Gensler 在接受彭博社采访时表示,他和 SEC 正试图“寻求投资者保护”,并解释说“如果这意味着采取更大的执法行动,我们将这样做。” 但是,他继续说,可能存在某种形式的自我监管或交易所自愿采取行动与 SEC 接触以表示愿意遵守的空间。
“让这些平台来与我们合作并遵守证券法会更好。”
有问题的法律是在 1930 年代初制定的,美国的许多加密社区成员声称这些法律不适合加密和尖端的现代技术进步。
但 Gensler 驳斥了监管变革的必要性,并指出:
“我认为法律非常明确,[因为它们] 是在 1930 年代制定的。 我们有能力与这些交易所合作,使用各种权威机构来调整其中的一些。”
他补充说,“加密货币交易所和借贷平台的运作方式与传统的纽约证券交易所“。
Gensler 再次强调了 SEC 对加密货币的立场,声称在交易所交易的“许多 [the] 代币”“具有证券的属性”。
他说:
“他们从公众那里筹集资金,公众期待着基于他人努力的利润。 [...] 归根结底:您是从公众那里筹集资金,以及公众基于他人的努力而预期的利润吗?”
然而,他承认一些代币可能有资格作为“商品代币”,尽管他建议那些被归类为商品的代币不会完全不在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的职权范围内。
“我们将与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其中有一些 [coins] 是商品代币。 因为虽然其中许多是证券,但有些可能在他们的职权范围内,我们作为两个联邦机构一起工作,”他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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